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
张忠诚 李永来 · 2026-04-07 09:49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干事创业中的集中体现,是为政之德、从政之道、施政之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重大问题。这些重要论述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土壤,继承发扬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时代党员干部砥砺初心、担当实干提供了根本遵循。深刻把握其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对于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新征程上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的文化渊源与思想脉络
任何一种科学理论的诞生,都离不开特定文化土壤的滋养和既有思想资源的承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深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治理智慧,承续于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立场,形成于我们党长期执政的实践经验,具有深厚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
(一)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为政以德”“民为邦本”的治理智慧。在源远流长的中华文明中,关于为政者应秉持何种价值追求、建立何种功业,积累了丰富的思想精华。儒家倡导“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强调为政者的品德修养是赢得民心、实现有效治理的根本。道家主张“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体现了以民意为归依的施政理念。这些思想共同构筑了传统政治文化中重视德性、关注民生的价值维度。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引用“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等古训,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这就在本质上将古代朴素的民本思想,升华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党员干部的政绩必须体现“一切为了人民”的价值导向,将传统文化中“重德”“重民”的智慧创造性转化为新时代“重实干、重实绩、重民心”的政绩观内核,从而为正确政绩观提供了丰厚的文化滋养。
(二)坚持马克思主义人民立场和我们党根本宗旨的时代发展。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将“为人民服务”镌刻在自己的旗帜上。从毛泽东同志强调“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到改革开放新时期历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一系列要求,贯穿始终的一条红线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是这一根本立场和宗旨在新时代的集中体现和理论升华。它深刻揭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党员干部的权力来自人民,政绩的评判主体也只能是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彻底摆脱任何个人主义、功利主义的干扰,始终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本质上就是要求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将为人民造福作为最大的政绩。
(三)总结我们党在长期执政实践中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必然结论。政绩观问题,直接关系党和国家的兴衰成败。历史经验表明,什么时候坚持实事求是、尊重规律、心系人民的政绩观,事业就能健康发展;什么时候出现急于求成、好大喜功、脱离实际的政绩观偏差,发展就会遭遇挫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洞察历史与现实,从一些深刻教训中警示全党,政绩观一旦扭曲,不仅会导致资源浪费、发展失衡,更会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因此,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对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对现实风险的清醒防范,更是对未来发展的未雨绸缪。它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克服“唯GDP”的片面思维,杜绝“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劳民伤财之举,确保各项工作都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符合人民期盼,推动党和人民事业行稳致远。
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的科学体系与时代特征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思想深邃、体系严整,其核心内涵集中体现在价值导向、实践标准、方法论原则等多个层面,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实现了政绩观理论的重大创新。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价值导向。这是正确政绩观的灵魂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干事创业一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真正的政绩,必须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实绩,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的成绩。这意味着,检验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正确的政绩观要求党员干部必须胸怀“国之大者”,把心思和精力用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上,切实做到“政绩为人民而树”。
(二)坚持实践、人民、历史相统一的科学检验标准。什么样的政绩才算好政绩?习近平总书记给出了清晰而深刻的答案:必须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这“三重检验标准”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实践检验”强调政绩的客观性与真实性,要求政绩必须是脚踏实地干出来的,符合客观规律和当地实际,而不是水中月、镜中花。“人民检验”强调政绩的价值性与认同度,要求政绩必须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拥护,使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历史检验”强调政绩的长远性与可持续性,要求政绩必须有利于长远发展,不留后遗症,对历史和未来负责。这一标准彻底摒弃了“唯上不唯下”“重显绩轻潜绩”“只顾眼前不顾长远”的错误倾向,树立了全面、辩证、历史的政绩评价尺度,引导党员干部追求夯实发展根基、惠及子孙后代的“潜绩”和“实绩”。
(三)贯彻新发展理念和系统观念的方法论原则。如何创造出符合“三重检验标准”的政绩?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蕴含了科学的方法论。首先是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政绩观是发展观的反映,发展观决定了政绩观。追求高质量发展的政绩,就不能再走粗放增长、竭泽而渔的老路,而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然后是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复杂系统工程,创造政绩必须遵循规律、统筹兼顾。要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自觉防止和反对竭泽而渔、饮鸩止渴的短期行为,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具备战略眼光和辩证思维,在多重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的有机统一。
(四)强调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保障。正确政绩观不仅指引“干什么”,也规范“怎么干”。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把工作着力点放在解决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上。党员干部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这种作风要求,将正确的价值导向与实践路径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了正确政绩观能够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从要求落地为成果。
三、将正确政绩观贯穿干事创业全过程
理论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最终要落实到广大党员干部的具体行动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这需要从教育引导、考核评价、选用导向、监督约束等多个环节协同发力,构建起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完整实践闭环。
(一)加强思想淬炼与初心教育,筑牢正确政绩观的认识根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中汲取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和党性修养。要持续将正确政绩观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根本性问题。要将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与正确政绩观教育结合起来,从党的光辉历程和优良传统中感悟初心使命,从一些历史教训中反思警醒。通过深入持久的教育引导,促使党员干部真正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的世界观问题,将为民造福内化为价值追求和政治自觉。
(二)完善考核评价与用人机制,树立崇尚实干实绩的鲜明导向。考核评价是指挥棒,用人导向是风向标。必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重检验标准”具体化、指标化。要优化考核内容,加大推动高质量发展、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安全稳定等实绩的权重,引导党员干部摒弃“GDP崇拜”。要改进考核方式,注重在重大任务、基层一线、关键时刻考察识别干部,多到现场看、多听群众说,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干部。要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坚持“有为者有位、实干者实惠”的用人原则,大力选拔那些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好的干部。通过制度化的安排,让那些踏实肯干、不图虚名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让那些急功近利、搞虚假政绩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从而在干部队伍中形成崇尚实干、注重实绩、尊重规律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法治思维与监督约束,划清权力行使的行为边界。政绩观的扭曲,往往与权力滥用、监督缺位相伴而生。必须将权力运行纳入法治化轨道,用法治为正确政绩观保驾护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基本法治观念,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首先审视其合法性,确保一切工作都在法治框架内进行。要健全并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因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决策失误,无论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退休,都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形成监督合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严密的法治规范和监督网络,给党员干部行使权力、创造政绩戴上“紧箍咒”,从外部机制上防止政绩观跑偏。
(四)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引领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其政绩观和行为方式对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风气具有极强的示范效应和引领作用。“关键少数”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防止个人专断和盲目决策;要敢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保护那些作风正派、锐意进取的干部。通过“关键少数”的带头示范,在全党全社会凝聚起崇尚实干、求真务实的强大正能量,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奋发有为的政治生态和干事环境。
(作者分别系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孝感市史志研究中心四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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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百年党史看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
唐岚 向亦茹 · 2026-04-07 09:51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党中央部署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意义重大。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要的是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我们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发展阶段特征和中心工作重点,对政绩观的具体要求各有侧重,但其核心要义是一脉相承、不断深化的,是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实践中总结提炼、历经历史检验形成的规律性认识,凝结着我们党的宝贵经验、政治智慧和精神传承。
一、立党为公、为民造福是正确政绩观的价值追求
“政绩为谁而树”,这是政绩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正确政绩观与错误政绩观的本质区别。正确政绩观以造福人民为奋斗目标,错误政绩观则是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谋求私利。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虽未执掌全国政权,但始终旗帜鲜明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毛泽东同志在《为人民服务》一文中,集中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原则,明确党的目标是为中国人民、中华民族的利益而奋斗,自身绝无任何私利可图。党的七大首次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写进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精神,必须与工人群众、农民群众及其他革命人民建立广泛的联系”。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效忠人民民主制度,服从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邓小平同志提出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方针政策和作出决断的出发点和归宿。江泽民同志把“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强调“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胡锦涛同志提出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守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政绩为谁而树”这一根本性价值取向问题上,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全党牢记和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与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始终坚持和彰显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执政就是要为民造福,而只有做到为民造福,我们党的执政基础才能坚如磐石”,“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政绩为谁而树”的重要问题。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当前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好大喜功、急功近利,甚至弄虚作假,究其根源就在于政绩观错位,没有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没有把为民造福作为一切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要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必须始终把人民需求放在首位,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民生实事,让政绩真正惠及全体人民、得到群众认可。
二、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是正确政绩观的评判标准
“树什么样的政绩”,这是政绩观的评价标准,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中发挥着指挥棒、风向标的重要导向作用。正确的政绩观要求党员干部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而错误的政绩观则会导致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留下包袱和隐患,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中国共产党历来强调,党员干部要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政绩。
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同志指出,“只要我们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好的,为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我们这个队伍就一定会兴旺起来”。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时提出检验中国改革甚至判断我们各方面工作是非得失的“三个有利于”标准,即“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一重要判断标准极大地解放了思想、统一了认识,为改革开放进程中创造政绩提供了明确指引。江泽民同志强调,“实绩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工作要求,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是那些沽名钓誉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2007年,党的十七大明确把“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写入党章。胡锦涛同志强调:“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说到底就是要忠实实践党的宗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真正的政绩应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实绩,是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实绩”,“我们做事情、干工作,如果做到了上有利于国家、下有利于人民;既符合国家和人民眼前利益的要求,又符合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的要求;既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又能促进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那就做出了党和人民所需要的真正的政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实践标准、人民标准、历史标准相统一,明确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为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经党中央批准,2013年12月,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政绩考核要突出科学发展导向,完善考核评价指标,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注重考核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坚决制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为科学考核政绩提供了制度遵循。
实践证明,正确的政绩评判标准,能够有力发挥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摒弃盲目“铺摊子”、急于“出政绩”、热衷“搞形式”、一味“重显绩”、数据“掺水分”的错误政绩观,立足长远、履职尽责,不断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过硬政绩。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求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政绩观的评判标准,坚持实践观点、群众观点、历史观点,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好事。
三、实事求是、尊重规律是正确政绩观的内在要求
“靠什么树政绩”,首先要解决好思想方法问题,这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来创造业绩。中国共产党始终强调创造政绩必须尊重客观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坚决反对主观臆断、急功近利。
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的实践中,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强调“按照实际情况决定工作方针,这是一切共产党员所必须牢牢记住的最基本的工作方法”。邓小平同志继承和发扬实事求是思想,强调“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这是我们唯物主义者的根本立场”“过去我们搞革命所取得的一切胜利,是靠实事求是;现在我们要实现四个现代化,同样要靠实事求是”。党的十二大党章明确把“在自己的领导工作中,认真调查研究,坚持从实际出发,正确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列为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江泽民同志强调一切工作都要遵循科学规律,要求“全党同志无论在什么岗位上,都要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经常加以检查和总结,看看是不是符合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符合的就毫不动摇地坚持,不符合的就实事求是地纠正”。随着时代发展,胡锦涛同志创造性地阐述了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的辩证统一关系,强调“要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坚持正确的政绩观紧密结合起来。科学发展观引导着正确的政绩观的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又保证着科学发展观的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大力倡导和践行实事求是、科学全面的政绩理念,明确指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必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来不得半点虚浮。按规律办事、按规矩做事,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原则”,“要笃实好学,尊重实际,不违背规律,不盲目蛮干”。针对一些政绩观错位现象,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不要有大干快上的冲动,也就是不能不按规律办事,急功近利、急于出成绩。要把这种浮躁心理、急躁心态都压下来,扎扎实实、踏踏实实地搞现代化建设”。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奠定了坚实的思想根基。
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的贪大求洋、盲目蛮干、竭泽而渔、劳民伤财等政绩观偏差问题,从思想方法层面来说,就是没有做到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没有遵循科学规律办事。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学会在探索中找规律、在实践中求真知,真正按规律办事,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下坚实基础。
四、真抓实干、久久为功是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路径
“靠什么树政绩”既要解决好思想方法问题,还要解决好实践路径的问题。正确政绩观强调真抓实干、踏实肯干、久久为功,错误政绩观则是急功近利、心浮气躁,热衷搞“花架子”“走过场”。中国共产党始终大力弘扬和倡导真抓实干、久久为功的实干精神,始终坚持“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强调政绩从来不是喊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
毛泽东同志历来强调党员干部创造政绩必须真抓实干、求真务实。新中国成立初期,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弄虚作假、虚夸浮躁的行为,毛泽东同志明确要求党员干部“要老老实实,不要作假”,倡导脚踏实地、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1958年7月,邓小平同志在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指出:“工作要踏实些,什么工作都是一点一滴堆起来的。踏踏实实不会妨碍积极性,轰轰烈烈的局面是无数的人踏踏实实干出来的。”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实干对于创造政绩的重要意义。江泽民同志指出,“首先要强调真抓实干,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这就要求必须深入实际,多到基层去,多到群众中去,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胡锦涛同志强调,要在全党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大力弘扬和倡导真抓实干、久久为功的实干精神,深刻指出:“共产党人是唯物主义者,务实是必备品格,必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强调,“以钉钉子精神抓工作落实”,“以创造性工作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增长”。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指明了正确政绩观的树立方向和实践路径。
“十五五”时期,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越是形势复杂,越要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久久为功。奋进新征程,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立足岗位履职尽责,重点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统计造假”“政策规划翻烧饼”等政绩观扭曲错位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一抓到底、务求实效,用实干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作者分别系中共湖北省委党校副校长、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分中心教授;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分中心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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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正确政绩观书写高质量发展的“支点答卷”
袁北星 · 2026-04-07 09:52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十五五”开局之年,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价值追求。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必须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全力答好高质量发展的“支点答卷”,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一、坚持人民立场,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正确政绩观奠基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无产阶级政党通过超越资产阶级政党部分利益代言人局限,确立与资产阶级政党根本不同的政治立场。《共产党宣言》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客观要求。
政绩为人民而树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干部的谆谆教诲。2022年3月,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讲起自己20世纪90年代任宁德地委书记时关于什么是好事实事的心得——“扶持经济发展,帮助群众富裕起来是好事实事;弘扬社会正气,打击‘害群之马’,丰富群众业余生活,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也是好事实事;解决群众衣食住行之苦、生老病死之需,是好事实事;甚至远处僻土深山的群众买不到灯泡、肥皂之类针头线脑的小事,得到我们的关心解决,也是好事实事。”这些好事实事,正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至上始终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鲜明底色。从2012年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后向中外记者宣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到10年后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会上强调“不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政绩靠人民而创、由人民来评,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实践要求。人民群众是党执政兴国的深厚根基和强大底气。百年征程上,党提出的各项重大任务,没有一项不是依靠人民群众艰苦努力来完成的,创造政绩同样离不开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充分证明,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赢得人民信任,得到人民支持,党就能够克服任何困难,就能够无往而不胜。”人民群众不仅创造历史,也是历史的评判者。群众的眼睛最雪亮,人民心中的秤最准。只有聚焦于民心、民意、民力,才能创造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绩。
过去一年,湖北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始终把造福人民作为根本价值取向,2025年全省民生财政支出占比保持在75%以上,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今年将继续实施10大类60项民生实事项目,就是为了努力创造出让全省人民眼前生活更有质量、未来发展充满希望的民生实绩。
二、坚持按规律办事,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规律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内在必然性。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却可以被人所认识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性,正体现在它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样重视对规律的把握。《荀子·天论》有言:“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实事求是,遵循规律。1942年2月,毛泽东同志在《反对党八股》报告中指出:“共产党不靠吓人吃饭,而是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真理吃饭,靠实事求是吃饭,靠科学吃饭。”这里的“靠科学吃饭”主要是强调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要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避免主观臆断。百年奋斗造就中国共产党“能”的人间奇迹,关键原因之一就是遵循客观规律,从中国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需要和根本利益出发,不断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正确道路。
对于马克思主义者而言,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是树牢正确政绩观的必备品格。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认识和掌握规律的重要性,强调“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从零乱的现象中发现事物内部存在的必然联系,从客观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出发,在实践中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对于生态环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强调:“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真正对历史负责、对民族负责,不能在历史上留下骂名”。对首都北京的规划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封关运作,习近平总书记叮嘱:“脚要踩在大地上。我们干任何事情都有内在规律。要科学有序安排开放节奏和进度,稳扎稳打、步步为营,力求‘放得活’又‘管得好’。”新时代实践深刻证明,准确把握规律、积极运用规律,根据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部署党和国家全局工作,已成为我们党治国理政一以贯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支点建设加力奋进之年,必须锚定支点建设不动摇,自觉按规律办事,更加深刻把握实施“七大战略”的规律性要求,深入洞悉加快建成支点的内在逻辑和长远趋势,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奋力推动支点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开好局、起好步。
三、坚持实干担当,扎扎实实、踏踏实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马克思主义就是实践的理论,是帮助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和行动纲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中国成立后,经过艰苦摸索和曲折实践,我们开启了改革开放新时代,迈上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长征之路。”这不仅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也从揭示实干与发展的必然联系中重申务实、实干的重要价值。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给两种政绩观下了定义——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错误政绩观,则是“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留下包袱和隐患,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反对和摒弃错误政绩观,是历史的经验证明,更是时代的使命要求。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也是干出来的。越是形势复杂、任务艰巨,就越需要崇尚实干、注重实绩的行动派、实干家。
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树立和践行为民造福政绩观,最终要体现在破解难题、实干担当、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践逻辑上。习近平总书记主政地方时,就以“不要立志做大官,而要立志做大事”勉励自己,从提出“共产党人的政绩,就是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事”,到强调“正确的政绩观指导我们正确地改造主观世界”;从强调处理好“潜绩”与“显绩”的关系,到倡导“办实事而不图虚名,求实效而不做虚功”……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政绩观问题。对于是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衡量标准,强调要看“有没有偏离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有没有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有没有游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没有脱离国情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这就要求党员干部适应新的发展要求,再也不能走那种急就章、竭泽而渔、唯GDP的道路,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加快建成支点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要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新征程上,党员干部必须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的政绩观,进一步增强历史主动、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信心,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努力为确保支点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创造更大业绩。
(作者系湖北省社科院副院长、二级研究员,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分中心研究员)
本栏目编辑:贺钢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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