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发展经验”的政绩观启示
特约评论员 陈大为 · 2026-05-12 12:05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结合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把‘义乌发展经验’进一步总结好、运用好”。从“鸡毛换糖”到“世界超市”,义乌无先天资源优势却铸就县域经济发展传奇。义乌的发展实践,生动诠释了何为正确政绩观,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了宝贵启示。
坚守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战略定力,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义乌四十余年坚守“兴商建市”战略,历经多轮市场迭代,不因人事更迭改弦易辙,不因外部风浪偏离航向,其宝贵之处在于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定力与担当。湖北地理区位优越、产业基础扎实、科教资源丰厚,发展潜力巨大、前景广阔。学习“义乌发展经验”,必须摒弃急功近利心态,锚定加快建成支点的目标大局,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一任接着一任干、一锤接着一锤敲,以钉钉子精神夯实发展根基。
秉持创造性抓落实的务实智慧,是破解发展难题的重要保障。义乌崛起无现成经验可循,靠的是吃透中央精神,立足实际敢闯敢试,精准对接国家政策与地方发展需求。从突破县级权限瓶颈争取扩权赋能,到抢抓共建“一带一路”机遇开行“义新欧”中欧班列,义乌始终以创新实践打破发展桎梏,因地制宜推动地方发展。湖北各地禀赋各异,学习“义乌发展经验”,必须深学细悟上级决策部署精神实质,立足省情实际找准发展定位,推动国家战略与湖北发展深度融合,以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激活内生动力。
锤炼敢担当善作为的实干作风,是跨越发展关口的重要支撑。义乌发展奇迹,源于当地干部顶着风险、勇担责任,拍板开放小商品市场的无畏担当。当前,湖北发展进入跨越赶超关键期、转型升级突破期、内生动力迸发期、枢纽地位重塑期、干事创业黄金期,党员干部唯有迎难而上、主动作为,才能打开发展新局面。必须发扬“拼、抢、实”的精神,破除畏难躺平、怕担责任的消极心态,在项目攻坚、改革突破、营商环境优化等一线啃硬骨头、打硬仗。要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撑腰,让干部轻装上阵,把精力真正花在干实事上。
奋进“十五五”新征程,我们要深学细悟“义乌发展经验”精神实质,以坚强定力守初心、以创新智慧破难题、以实干担当促发展,为加快建成支点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系华中科技大学新闻评论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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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
王洲洋 · 2026-05-12 12:07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实现党的使命任务出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看自己的思想和行动有没有偏离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有没有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有没有游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没有脱离国情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政绩观是否端正,不仅直接影响领导干部自身能否健康成长,而且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我们要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以一体推进学查改为抓手,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一、建立健全正确政绩观常态化教育机制,筑牢思想“防火墙”
政绩观问题说到底是思想认识问题,建立健全正确政绩观常态化教育机制是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的重要基础。
一要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增强树牢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持立党为公,把立党为公作为正确政绩观的逻辑起点,自觉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党和人民做事,坚守人民立场,坚持人民至上,把为民服务、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要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核心在于能不能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只有党性坚强,才能摒弃私心杂念,把立党为公体现到履职尽责全过程,才能确保政绩观不偏向、不走样、不变形。如果党性不纯,政绩观必然扭曲。要将正确政绩观教育贯穿党内政治生活全过程,对政绩观出现偏差的干部及时教育提醒,以经常性谈心谈话推进政绩观有效纠偏,督促党员干部把为民造福体现到本职工作各方面。
三要推动知行合一。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注重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既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榜样作用,强化示范效应,又深入剖析违背客观规律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反面典型案例,坚持以案示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举一反三纠正政绩观偏差,增强教育实效,切实筑牢防范“政绩冲动症”的堤坝。切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习近平总书记批评的“重始轻终”“重短轻长”“重显轻隐”“重易轻难”“重局部轻全局”等“五重五轻”的错误政绩观中汲取教训,正确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既着眼局部、又站位全局,既立足当前、又放眼长远,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贪大求洋、盲目蛮干、哗众取宠,不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劳民伤财,既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
二、完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机制,校准考核“指挥棒”
政绩考核是引领干事导向的“指挥棒”,直接关系政绩观的树立和践行。考核政绩必须注重全面性,要看“兴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建一方文明、保一方稳定”四张答卷的总体情况。如果只看单一指标而忽视其他工作,忽视发展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那么政绩观就会出现偏差。必须用好政绩考核这个“指挥棒”,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正确政绩观。
一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按照国家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要求,设置共性指标,将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作为重要内容。根据不同地域、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特点,强化分类考核,制定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政策导向的变化适时调整,精准设立有针对性的特色指标,让党员干部的劲头使对方向,有效遏制“千县一面”的盲目攀比。
二要进一步优化考核程序方法。坚持定性与定量兼顾、平时与年度衔接、考事与考人结合。综合运用自评与他评、上级与下级、内部与外部相结合的考核方法,采取“四不两直”等调研方式,深入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实地考察干部政绩,增强考核的科学性、精准度。建立健全群众参与评价的机制和平台,让群众真正参与到干部政绩考核工作中来,让群众感受、群众评价在政绩考核中得到充分反映。不能只看一时一事,注重在历史过程中去考核政绩,使政绩既经得起“现在看”,又经得起“回头看”和“向前看”。
三要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坚持考用结合,真正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激励约束结合起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
三、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树好用人“风向标”
选人用人是风向标,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才能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推动选人用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发生重大变化。必须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为形成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用人导向提供制度支撑。
一要突出政治标准。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标准,真正把忠诚于党和人民事业,做人堂堂正正,干事干干净净的干部选拔出来,让不作为的人坐不稳,让忽悠的人没前途,让跑官要官的人没市场,让买官卖官的人受严惩。
二要聚焦实干实绩。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了解干部履行岗位职责、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的实际成效。注重在重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着力培养选拔敢打硬仗、善打胜仗的干部,坚决调整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坚决纠正唯票、唯分、唯学历、唯GDP、唯年龄取人等偏向,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对那些遇到矛盾就绕道、碰到难题就低头、见到风险就缩身、关键时刻不顶用的干部决不能重用。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和任前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立项督查、“带病提拔”问题倒查等制度,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制,严防频繁调整诱发干部短期心理、投机思想。健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制度,对存量家底、遗留问题、潜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新官得理旧账”。
四、强化监督问责刚性约束机制,织牢纠偏“防护网”
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防范干部政绩观扭曲与错位,从严管理监督是重要手段。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中,新增了对党组织和党员“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的要求。第五十七条明确了对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推动党员干部树牢为民造福的政绩观,不仅需要加强正面引导,也需要强化监督问责。
一要强化日常监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中查找政绩观扭曲、权力观异化、事业观偏差等问题。坚持强化日常管理监督,从小处着手监督,从严管住大多数,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常态化监督其履职行为,及时有效防止和纠正政绩观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空”落实、“蛮”执行、“懒”干事、“乱”作为、“假”政绩等现象,对拈轻怕重、推诿扯皮等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二要凝聚监督合力。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和审计监督同向发力,及时发现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突出问题,构建信息互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的“大监督”格局,增强统筹衔接、融合推进的监督合力。
三要从严问责处理。加强对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决策的监督检查,让那些功在当代、利在长远、惠及子孙的民生实事能够及时进入决策范围,防止少数人任性用权、随意决策、肆意妄为,坚决杜绝“一时的政绩”变成“长期的包袱”、“解决一个问题,留下十个遗憾”的事情发生。坚持经常性监督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建立健全政绩观偏差问题倒查机制,持续巩固“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和统计造假等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对政绩观不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纠正为捞取个人政治资本而盲目冲动的错误政绩观。
五、完善担当作为激励保护机制,激发担当“动力源”
干部越为事业担当,组织越要为干部担当;组织越担当,干部就越有底气。要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重要原则,激励干部干事创业。
一要完善容错免责机制。针对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聚焦干部动力不足不想为、能力不足不会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等突出问题,抓住影响干部积极性的关键症结,着力将干部选育管用各个环节衔接起来,进一步探索解决容错免责推进机制不畅“不好容”、惯性依赖问责“不愿容”、程序缺乏操作性“不会容”等现实问题,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科学界定容错条件情形,细化具体操作办法流程,切实解决好“谁来容”“容什么”“怎么容”等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容错免责是对改革者的保护、是对探索者的鼓励,而不是搞纪律“松绑”,要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滥用政策,防止当“老好人”、包庇纵容违纪违法干部等问题。
二要健全惩治诬告陷害机制。进一步健全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以及干部澄清正名机制,常态化开展查处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工作,严肃处理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等行为,为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撑腰,持续营造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三要加大关心关爱力度。落实和完善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的各项措施,落实中组部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关心关怀干部心理健康有关工作的通知》,完善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特别是条件艰苦地区干部的具体措施,对实干担当、成绩明显、群众赞赏的干部高看一眼、厚爱一分,满腔热情地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及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让干部安心安身安业,心无旁骛干事创业。对基层干部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干部,要给予更多理解和支持,在政策、待遇等方面予以倾斜。
四要持续为基层减负。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一级要主动为下级减负,尽量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能合并的会议坚决合并,能精简的材料坚决精简,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将党员干部从不必要的材料、过度的检查中解放出来,把时间和精力真正用在抓落实、谋发展的“刀刃”上,让基层干部能够用更多时间和精力来服务群众。
(作者单位: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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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县域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以大冶市为例
王皖君 · 2026-05-12 12:09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作为全国首批资源枯竭转型试点城市,大冶市始终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资源禀赋、破解发展瓶颈,以“一张蓝图绘到底”的韧劲、“一锤接着一锤敲”的担当,成功走出一条科创引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转型升级之路。2025年,大冶GDP同比增长7.8%,成功跨越千亿。
一、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升级的大冶路径
(一)坚持因地制宜,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真正的政绩,不是一时的GDP增长,而是让产业有支撑、发展有后劲。大冶市高举工业强市大旗,坚决摆脱资源依赖、粗放发展的路径惯性,推动产业结构从“一矿独大”向“多业支撑”跨越,因地制宜构建具有大冶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一是推动传统产业焕新升级。技改升级低碳采冶和绿色建材、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高端化、智能化发展。低碳采冶和绿色建材产业从“建筑铝材”向“工业铝材”跃升,形成年营收超270亿元、高端铝材产量全国第三的产业集群。迪峰产换热器应用于白鹤滩水电站、“辽宁舰”航母等大国重器,彰显“大冶制造”硬核实力。消费品工业以劲牌公司为龙头,带动30余家配套企业落户,构建起“药材种植—药物提取—生产制造—销售服务—工业旅游”完整产业生态。二是推动新兴产业集群壮大。坚持不盲目跟风、贪大求全,立足大冶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市场前景招商,努力做到“引进一个项目、带动一个产业”。2021年以来,引进长城汽车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吸引20余个核心零部件项目落地,二手车销售、汽车金融、整车出口等业务全面开花,成功构建“整车制造+关键零部件+后市场服务”完整产业链,连续6个月夺得全国新能源MPV销量冠军。三是推动未来产业抢占先机。坚持因地制宜、试点先行、变废为宝,利用废弃尾矿库边坡等铺设光伏矩阵,探索“光伏+制氢”模式,年发电量2.4亿度,实现“尾矿场变发电站”。利用废弃矿洞探索岩穴储氢,全国首个岩洞储氢科研中试基地项目入选国家氢能试点,岩洞氢储能系统获评“国家首台(套)”,成为国内地质储氢领域首个入围成果。目前,已形成氢能“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生态闭环,大冶被纳入武汉都市圈国家级氢能区域试点。
(二)坚持深化改革,激活发展强劲动能。大冶市坚持以改革破题、试点探路,敢于动真碰硬,直面深层次矛盾和利益藩篱,着力推进一批标志性、牵引性、探索性改革事项,持续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一是深化国企改革,让国企“活起来、强起来”。直面国企管理机制不灵活、市场竞争力不强等问题,通过资产重组、债务化解、经营机制重塑等系统性改革,推动市属国企剥离政府融资职能,进一步向实体化、市场化深度转型。光谷东控股集团获评县级首家AAA主体信用,入选全国区县级国资平台高质量发展百强,融资能力与市场认可度大幅提升。二是推进园区改革,让要素“聚起来、旺起来”。针对园区承载力不足等问题,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将灵乡镇、陈贵镇、还地桥镇相关区块纳入大冶湖高新区范围,形成“一区三园”发展格局,园区产业承载、项目承接能力实现跨越式提升。优化大冶湖高新区运行管理机制,全面推行“管委会+公司”市场化运营模式,让园区运行更加高效、更有活力。三是狠抓营商改革,让环境“暖起来、优起来”。深刻认识到“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就是竞争力”,紧扣发展所需、企业所盼、政府所能,持续推进流程再造、服务创新、效能提升,“近悦远来”的营商生态加速形成。建成湖北首个县域“一站式”企业服务中心,网上中介超市等8项改革经验获全国推广,市场主体总数增至11.6万户。
(三)坚持绿色转型,厚植生态宜居底色。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摒弃唯GDP论,把绿色低碳转型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探索“两山”转化路径,实现生态美、产业强、百姓富的有机统一。大冶市被生态环境部正式命名为2025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一是狠抓生态环境治理,让“矿山变青山”。坚持把生态修复作为惠及子孙后代的长远政绩来抓,坚决不搞“表面修复”“虚假治理”,实打实投入、硬碰硬推进。整合资金近30亿元,完成133座矿山修复治理、治理率达99.78%,累计工矿废弃地复垦2.3万亩,荣获2023—2025年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实现资源枯竭城市的“绿色蝶变”。二是全力做好“两山”转化,让“生态变财富”。开展以生态修复、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为重点的“两山”转化实践探索,带动群众家门口增收致富,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富民优势。比如,将工矿废弃地复垦为可入市的建设用地,引进投资11.8亿元建设磷复肥生产基地项目,带动600余人就业。依托山水资源、特色人文,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推动农文旅体商融合发展,吸引全国各地游客来大冶旅游观光消费,2025年旅游综合收入同比增长22.24%。三是统筹推动能源变革,让“绿色变动能”。直面能源结构“偏煤”问题,坚持“多能融合互补、源网荷储一体”,统筹推进特高压、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光伏风电与氢能协同发力,着力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国家重点工程金上—湖北±800千伏特高压换流站建成送电,年输送“绿电”400亿千瓦时。
(四)坚持文明铸魂,打造文明强市标杆。政绩不仅体现在经济发展、生态改善上,更体现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上。大冶市始终坚持文明兴市、文化强市、文旅活市,着眼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明需要,持续补短提质、争先创优、打响品牌,让群众在精神文化滋养中提升幸福感、获得感。一是推动文明浸润日常,让城市更有温度。摒弃“突击创建”的错误理念,一体推进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向建设“城市文明”转变,建设更高水平文明城市。大冶连续三届蝉联全国文明城市,代表湖北在中宣部核心价值观建设座谈会交流发言。二是推动文脉可感可知,让历史更有厚度。紧扣“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方针,统筹推动铜绿山古铜矿遗址、鄂王城城址、红三军团革命旧址等文化遗址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创新讲好大冶青铜文化、鄂楚文化、非遗文化、红色文化故事,推动千年文脉代代相传、生生不息。铜绿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国内首部博物馆戏剧《因为青铜》、全省首个沉浸式水上演出《桃花源里》两上央视,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三是推动文旅价值裂变,让发展更有力度。坚持农文旅体商融合发展,持续拓展“旅游+百业”“百业+文旅”跨界融合,推动旅游全季全域全时发展,持续提升大冶文旅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游客旅游观光消费,实现文化“活起来”、旅游“火起来”、经济“强起来”。大冶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5个,入选“2025旅游名城创新发展案例”榜单。
二、对湖北县域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启示
大冶的转型实践,本质是以正确政绩观校准发展方向、规范发展行为、检验发展成效的过程,为湖北县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益启示。
(一)统筹局部与全局,衡量的是心怀“国之大者”的政治站位。大冶的成功转型,根本在于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大冶坚持把县域发展放到国家战略、全省发展、区域协同的大局中去定位、去谋划、去推进。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搞本位主义、不搞短期行为,以一域之光为全局添彩。这启示我们,只有提高政治站位、心怀“国之大者”,始终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才能确保发展方向不偏、转型突围、行稳致远。
(二)统筹眼前与长远,考验的是“功成不必在我”的思想境界。大冶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届接着一届干、一锤接着一锤敲,不折腾、不反复、不搞形象工程。面对矿山关停、产业阵痛、财政压力等短期困难,坚决算好生态账、长远账、民生账,以“十年磨一剑”的韧劲推进生态修复、产业迭代、改革攻坚。这启示我们,只有摒弃急功近利、浮躁冒进心态,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才能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统筹发展与民生,检验的是“为民造福”的为政初心。大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产业转型聚焦稳就业、增收入,生态修复聚焦优环境、提品质,改革创新聚焦解难题、优服务,文明建设聚焦惠民生、暖民心,让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大冶人民。这启示我们,只有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坚守为民造福初心,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根本标准,才能干出人民满意的政绩。
(作者系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经济学与经济管理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分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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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坚持正确政绩观的实践与启示
王云燕 · 2026-05-12 12:10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从南湖红船启航,星星之火最终发展为席卷全国的燎原之势,核心密码在于我们党始终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中国共产党的政绩观,从来不是抽象的理论宣示,而是熔铸于解决中国革命实际问题、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伟大实践之中。
一、兴国分田:以解决农民土地问题践行政绩初心
政绩为谁而树,是检验政绩观的首要问题。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深刻认识到,政绩的根本在于能否回应和解决人民群众最迫切、最核心的生存诉求。这一时期,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广大农民,是中国革命最深厚的依靠力量,土地是他们最根本的利益所在。实现“耕者有其田”,正是革命年代我们党最真切、最务实的政绩。
1929年1月,毛泽东、朱德同志率领红四军主力进军赣南闽西。彼时中国农村,不足10%的地主富农占有70%以上土地,广大贫雇农终年劳作却不得温饱。抵达兴国后,毛泽东同志并未急于扩军建政,而是深入乡村调研,在历时一个多月摸清农村土地占有状况与各阶层利益诉求的基础上,于1929年4月制定和颁发了《兴国土地法》,将《井冈山土地法》“没收一切土地”的规定修订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这一原则性修正直击封建土地制度症结,切实维护中农利益,让土地革命真正成为为广大贫苦农民谋利益的革命。此后,毛泽东同志在兴国开办干部培训班,指导基层干部丈量土地、按人口均分田地。短短数月,闽西革命根据地数十万贫苦农民分得土地。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把为农民分得土地、谋求生存活路作为重要政绩追求,让饱受压迫的农民真切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真正为劳苦大众谋利益的政党。正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正确政绩观,我们党才能在白色恐怖与多重军事“围剿”之中,构筑起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
二、“三三制”政权:以人民当家作主彰显政绩导向
土地革命回应了人民生存利益诉求,抗日根据地政权建设则回答了人民政治地位问题。我们党清醒地认识到,真正的政绩并非固守一党权力,而是让最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实现当家作主;民主绝非空洞口号,而是让群众成为决策参与者。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党探索的“三三制”政权建设,正是这一政绩理念的生动实践。
全民族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后,日军的残酷“扫荡”和国民党顽固派经济封锁叠加,让陕甘宁边区陷入严重生存困境,群众公粮负担持续加重。面对严峻局面,我们党坚持以广泛民主建设、亲民务实的政权建设破解发展困局。1940年3月,毛泽东同志为中共中央起草《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的党内指示,明确提出“三三制”原则:共产党员、非党左派进步分子、中间派各占三分之一。这一制度让开明绅士、民族资产阶级、爱国知识分子等社会各阶层代表均可平等参与根据地治理。
1941年11月,在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第一次会议上,陕北开明绅士李鼎铭联合其他10名参议员提交了著名的“精兵简政”提案。提案建议精简机关、裁汰冗员,将节约下来的财力用于发展生产和改善民生。该提案提出之初曾引发争议,但毛泽东却高度评价说:“这个办法很好,恰恰是改造我们的机关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对症药。”最终,提案获得通过,并成为中共中央克服经济困难、改进作风的一项重要政策。
“三三制”的实践证明:共产党人的政绩,就是让人民真正成为政权的主人;真正的民主就是让群众呼声真正成为决策依据。
三、黄克功伏法:严守纪律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底线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确保权力始终为民所用,而非以权谋私、为己徇私。一旦特权思想滋生、纪律规矩松弛,过往的一切实绩都将付诸东流。
1937年10月,延安发生黄克功案。黄克功早年投身革命,历经井冈山斗争、中央苏区反“围剿”与红军长征,战功卓著,案发时任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其因枪杀陕北公学学员刘茜,酿成严重惨案。在案件处置上,党内出现两种分歧意见:一派主张念其革命战功,准予戴罪立功、免予重刑;另一派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功过不能相抵、依规依法惩处。对此,毛泽东同志在给黄克功案件审判长雷经天的复信中严肃指出,黄克功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如果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强调“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黄克功伏法,在全党全军引发深刻警醒,延安军民感慨“杀了黄克功,为党敲警钟”。
黄克功案的枪声,打掉了特权思想,更宣告:中国共产党绝不容许凌驾于法律和人民利益之上的特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把严明纪律挺在前面。
历史昭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这份贯穿革命历程的正确政绩观,既是战火年代的制胜密码,更是我们党百年不变的精神底色与初心本源。
(作者系中共武汉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教授)
责任编辑:贺钢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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